2014年5月16日,人行官方网站公布了由人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127号文”)。同日,银监会官网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140号文”),作为127号文的配套性政策文件。这两个通知的标志性意义在于构建了国内金融机构间同业业务监管初步框架,解决同业业务发展不规范、规避监管、期限错配增大和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同业业务监管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在同业业务监管框架下,银行需要采取的合规程序包括:逐条准确的解读监管要求;全面梳理存量业务,进行差异分析并制订改进方案,涉及方面包括存量业务的业务模式、合同版本、会计处理、风险计量、资本计提、拨备计提、期限错配、信用风险及缓释手段等;评估现有的同业业务运营和管理模式是否需要调整,增强授权管理和授信管理,提高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的系统化程度;制定同业业务的未来发展战略,在此过程中,不能将同业业务孤立起来考虑同业业务的发展问题,需要站在全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高度,制定同业业务的发展策略,推动同业业务与资金业务等其他业务条线的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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