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个人养老金发展意见: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出台,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自愿缴费参加,账户实行完全积累;2)缴费上限:每人每年12000元;3)缴纳的养老金可用于购买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险、公募基金等成熟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金融产品;4)享受税收优惠政策;5)领取:不可提前领取,到达基本养老金领取年龄、丧劳、出国等情形,可按月、分批、一次性领取,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可修改,参加人死亡后账户资产可继承。当前我国65岁(含)以上人口占比呈快速提升趋势,个人养老金发展意见的推出,意在引导居民为养老做好充分储蓄,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重下的养老资金不足问题。我们认为个人养老金账户“以储蓄备养老”的思想与普通年金“生存即给付”的理念略有不同,而与当前市场热销的增额寿产品较为相似。
增额寿产品:增额寿即保额逐年递增的终身寿险。相对于保额终身不变的传统定额寿险,增额寿身故保险金随被保人年龄递增而递增,因此在人均寿命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受到了保险消费者的广泛青睐。增额寿产品具有可投保金额大、收益完全确定且长期受益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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