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德国等国家预售制度从预付款、按揭发放等多维度为购房者提供保护。预付资金方面,一般设有定金或预付款保护机制;且预付款比例较低,或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绝大部分房款在房屋交付后开始支付。按揭贷款方面,按揭贷款按照工程进度逐渐发放,或在房屋交付后发放按揭贷款。质量及交付担忧方面,预售商品房期房烂尾保险可保障购房者权益;验收合格后,开发商方可凭验收凭证取得购房者支付的房款;德国及新加坡开发商甚至为购房者提供1-5年保修期,而后购房者支付尾款。
内地预售制起源于中国香港,曾推动国内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20世纪50年代中国香港居民住房需求高但储蓄少,“预售楼花+分期付款”的香港预售制度应运而生,有效解决香港楼市“供不应求”,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繁荣。20世纪90年代内地亦面临住房需求大但供给短缺问题,于是在市场经济的商品房制度与房改货币化等因素催化下,借鉴香港形成“中国内地版预售制”。
内地预售制与中国香港仍存差异,行业下行期潜藏风险:相较内地预售,香港预售制度权责分明。香港开发商在预售前需确保地价款已全部支付,还需证明有资金实力完成项目建设,预售定金随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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