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的由来:从印刷品开始,从归属权出发。版权的概念来源目前可追溯到 15 世纪末期的英国,背景为随着印刷机数量的不断增加,英国当局试图通过授权一部分印刷商的印刷权力,来控制图书的出版。并在 1662 年通过“授权法”,授予了文具商公司注册和监管出版物的权利,并提出每两年续签一次许可权。在书商、印刷商和作者不断“自下而上”保护自己权利的推动下,第一部纯粹以保护作者利益为核心的版权法律,1710 年终获得皇家同意。因其在安妮女王统治期间通过,而被称为“安妮法令” 。
外延与内涵:属于知识产权,分为图文视听。版权又称著作权,和专利权共同构成整个知识产权。版权授予原创作品的创作者在一定期限内,确定和决定其他人是否能以及在何种条件下,使用此原创作品的权利。
美国版权发展回顾:被动到主动,而后引领世界。尽管美国为当前国际上最强调版权保护的国家,但历史上,美国的版权保护不仅内部不重视,外部也曾长期游离于国际主流版权保护体系之外。在版权方的不断努力,及迫于国际压力下,从不断修订版权法到积极主动与国际接轨,美国对版权的保护经历了自下而上、由内至外、从被动到主动的过程。
第一部版权法的设立,开始保护版权。在独立宣言之前,美国各州便相继推动了专利活动。但版权保护并未被同时推行,主要有三点原因:首先,“传教士”思想认为文字作品应广为流传;其次,经济后发阶段,导致其认为实用问题比艺术更重要;第三,文化起步阶段,居民对文化需要的层次相对较低,对正版的需求不强。
国际化:由内至外,逐步融入世界体系,塑造优势地位。第一阶段的特点,为自下而上推动美国国内的立法和执法,其主要推动方为美国出版商。该逻辑在文化相对落后的大环境下存在实用价值,但也同时阻碍了本国法律对国外作品提供版权保护。美国作为版权产品进口国,虽然我们没有查到此阶段具体的进出口数据,但我们通过不同的文献发现,美国此阶段曾公然鼓励规模盗版,美国也一度成为“盗版者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