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是防止侵权的证据前置。为了在发生版权纠纷的时候提出版权所属证明,行业内存在多种第三方自主存证技术,但仍需要司法鉴定机构证明证据有效,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维权事件和举证成本,因此,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的版权登记是较为权威证据前置,以版权登记为核心,配合多手段自主存证的手段将为版权人提供更为完善的预防侵权措施。

3、版权管理体系以版权总局为核心。追溯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总局最初与新闻出版总署为一个机构,两套牌子,在2013 年新闻出版总署与广电总局职责整合后,版权总局与广电总局和为一体。而版权保护中心为版权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是综合性版权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版权确权登记,互联网环境下版权检测和费用结算服务等。

4、数字版权行业快速发展,需要新的确权登记及保护体系。一方面,自媒体、UGC 兴起,人人创作时代到来,作品小微型、时时发布和广泛、迅速传播等特点显著,而传统确权费用较高、时间较长,对这一类版权作品的登记不再适合;另一方面,数字版权传播平台为互联网,有着侵权证据易消失,侵权行为不易被及时发现等痛点,传统的版权登记仅提供了版权所属证书,其提供的保护并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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