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需求方:支付能力提升+医院和医生利益格局发生变化。医院:药品依旧是医院方实现利益的重要来源。取消药品加成后,随着二次议价、返利等方式的兴起,高定价、疗效明确的创新药既在临床中显示出良好的疗效,又能够逐步取代以前辅助用药、中药注射剂等产品成为新的利益品种;医生:在开具处方的同时,基于循证医学的证据,能够让患者真正在临床上获益,医生在实现利益的同时很好的规避了道德风险,同时由于拥有DTC药房等新的利益渠道,因此创新药成为了新环境下实现利益的更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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