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战”前景仍不明朗,但长期来看中美间低烈度、高频率的摩擦是可预见的。“宏观是我们必须接受的,微观才是我们能有所作为的。”
● 第一,中国多年来位居全球贸易摩擦目标国榜首,贸易摩擦的主要方式为反倾销与反补贴,经常涉及的行业有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相关出口企业积累了丰富的应对经验;
● 第二,企业有效的规避“贸易摩擦”的手段并不多,短期内抢出口,中长期转口贸易、合资和对外投资设厂,另有多元化战略、加强品牌建设和产权保护、提高应诉能力等措,且这些方式有一定局限性,例如增加企业成本,且适用的行业有待进一步分析;
● 第三,“中美蜂蜜战争”持续三十年,一波三折。中国蜂蜜出口企业先后通过应诉(获得美国消费者支持)、“买磅”和“灰色通关”应对美国制裁,美国2016年蜂蜜产量仅为1995年的77%;
● 第四,目前对“中美贸易战”影响的宏观测算多没有考虑企业微观应对,存在一定的预期差;
● 第五,企业规避关税是双向的,近期美国出口数据高增,存在转口贸易的可能。
风险提示: 1、行业各有特性,规避关税方式也各异;
2、贸易摩擦的政治不确定性高。
1.贸易摩擦始终是出口企业头顶高悬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中国多年来位居全球贸易摩擦目标国榜首,主要手段是反倾销和反补贴。1996-2017年期间,中国遭受的反倾销申诉与立案共1269起,占全球案件数量的22.95%;遭受的反倾销措施共926起,占全球案件数量的25.69%。全球反补贴申诉与立案的案件数量为486,中国案件占比达到26.54%,全球反补贴措施案件总共257起,中国案件数量约占1/3。
中国遭受的反倾销申述与立案、反倾销措施的数量则呈现总体缓慢上升趋势,2016年申述与立案数量超过90起,达到近年来的高峰。1995-2003年期间,中国还未遭受反补贴申述和措施,2003年至今,中国遭受的反补贴案件数量处于明显的波动上升趋势中。
对中国实施反倾销措施最多的国家依次是印度,美国,欧盟,中国遭受反倾销最多的行业主要集中在: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塑胶产品、纺织品五大行业,与全球遭受反倾销最多的行业分布一致。中国出口产品遭受反补贴最多的三个来源国分别是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行业主要集中在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与反倾销措施一致。
2.出口企业如何应对?
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有效途径并不多,且都有其局限性。短期来看,抢出口与转口贸易是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主要方式。长期来看,中外合资、对外投资等共赢的方式是化解贸易摩擦的有效途径。未来中美之间高频率、低烈度的对抗很可能将常态化,出口企业应慎重考虑风险对冲措施。
2.1抢出口
抢出口是在关税等制裁措施落地前提前出口。局限性有两点,一是时间窗口有限,而大宗商品多通过费时的海运,网传“满载美国大豆的船狂飙冲向中国”就属于此例子;二是此种方式受制于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
2.2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指进出口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根据商品是否在中转地加工,转口贸易可分为纯粹转口贸易(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和加工转口贸易。中转地一般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具备地理位置优越的深水港,最好处于国际主航线,二是中转地有关税优惠等贸易政策,中转费用低,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香港是著名的中转地,近几年我国的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如中国-东盟、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智力、中国-新西兰、中国-新加坡、中国-秘鲁等。转口贸易的缺点在提升了企业航运、人力、关税叠加方面的成本,而且还要承担高额罚款的风险。
09年中美轮胎特保案,中国企业先后运用了“抢出口”和“转口贸易”。在中美反复谈判的7、8月以及尘埃落定的9月,我国对美轮胎出口量出现激增;关税落地后1年纬度内,对世界其他地区轮胎出口数量同比大增,而对美国出口同比剧减,增速差最大达到100%。
2.3中外合资与对外投资
企业通过合资或者对外投资的方式实现双赢,既能规避关税风险和实现资源全球配置,又为当地带来就业与税收,代价是原出口国的就业与经济增长,而企业获得平稳发展。这种案例屡见不鲜,特斯拉为规避关税拟在华建厂,而哈雷公司也从美国转移部分生产线。中国企业“走出去”,除了耳熟能详的福耀玻璃,中国家电企业在土耳其设立生产基地,规避欧盟的反倾销措施,另有企业考虑在墨西哥投资设厂,充分利用墨西哥自由贸易协定与地理位置,为进入北美及拉美市场打下良好基础。
2.4其他措施
多元化出口战略,丰富产品结构,拓展新兴国家市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
积极对接国际化标准,提升产品质量;
加强品牌建设,形成非价格优势;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效避免产权争端;
提高应诉能力,妥善解决摩擦。
3.“中美蜂蜜战争”三十年三阶段
中国是蜂蜜全球第一大生产国和出口国,美国是全球第一大蜂蜜进口国,中美“蜂蜜战争”三十年一波三折,生动的反映了出口企业如何在贸易摩擦下求生存求发展,根据中国贸易报等资料梳理如下,以飨读者。当然蜂蜜出口只是个例,不同行业特性不同,应对方式也有区别。
3.1第一回合(1993-2000)争取美国消费者支持
美方:1993年和1994年,美国养蜂者联合会和美国蜂蜜制造者协会先后两次利用406条款(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起诉中国蜂蜜在美国倾销,损害美国蜂蜜产业,美国商务部初裁认定倾销幅度大125%。
中方:406条款要求政府要考虑美国消费者的利益,中国企业争取到了美国消费者支持,停止了反倾销调查,中美双方政府签订的中止协议。
结果:据图4, 2000年之前美国进口中国蜂蜜数量年年大幅增长。
3.2第二回合(2001-2006 )“买磅”应对美国反倾销
美方:2000年8月,中止协议自动终止。2000年9月,美国两家蜂蜜协会分别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递交了起诉书,指控中国对美国市场倾销蜂蜜,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组织了十几家企业应诉,2001年9月美国商务部裁定反倾销成立,开始对中国蜂蜜征收长达十几年的高额反倾销税。
中方:中国企业依靠“买磅”成功避免了高额反倾销税。“买磅”操作方式如下,新出口商向美国商务部申请复审,在终裁出台之前,可以在美国保险公司的担保下,免予交纳最高税率的保证金,最终实现以零税率向美国出口中国蜂蜜。依据来自美国《乌拉圭回合协定执行法》,该法规定:“复审机关一旦立案复审应当立即通知海关,允许进口商为新出口商的每一单进口被调查产品提供保函或其他担保而不用交纳现金保证金。”
结果:在2002-2006年,中国企业依靠“买磅”成功避免了高额反倾销税,美国进口中国蜂蜜由7583吨跃升至32149吨。
3.3第三回合 2007至今中国蜂蜜“灰色通关”
美方:2006年,美国取消了《乌拉圭回合协定执行法》中的“买磅”相关规定。2006年与2012年先后两次针对中国蜂蜜进行“日落复审”(在征收产品反倾销税5年后,相关机构进行复查以确定未来是否继续征税),第一次少数中国企业应诉失败,第二次日落复审没有一家企业应诉。同时严查蜂蜜“灰色通关”。
中方:企业不应诉原因是胜率低,在当时美国对华几百件反倾销案件中,日落复审阶段打赢的仅有几个。
自此中国蜂蜜开启“灰色通关”之旅,主要方式有两个,一是改头换面,通关前将蜂蜜包装为“米果糖”等糖果,通关以后重新封装成蜂蜜出售,二是中国蜂蜜伪装成其他国家蜂蜜入关。为了打击“灰色通关”,美方启用了“钓鱼执法”(多用于贩毒、走私军火、造假等犯罪领域),并运用科技手段比对进口蜂蜜中的花粉颗粒是否来自中国,中国蜂蜜转运之旅加了两道工序以规避检测,一是用纳米筛过滤掉蜂蜜中的花粉颗粒,二添加入转运地区的花粉。
结果:美国从中国直接进口的蜂蜜几乎降为0。中国仍为全球蜂蜜第一大生产国和出口国,美国为全球第一大蜂蜜进口国,中国蜂蜜出口和美国蜂蜜进口总量都呈上升态势,且变化趋势一致,相关系数为0.78,另外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美国本土蜂蜜的产量仅为1995年的77%,反倾销措施并未拯救美国蜂蜜产业。
最后,分析美国进口蜂蜜的结构,黑色部分为中国,2009年之后美国几乎不直接从中国进口蜂蜜,相关份额被印度、越南、巴西和乌克兰等国家取代,由于缺乏中国蜂蜜出口的国别数据,我们不能确认中国蜂蜜的是否流向上述四国。但是该四国蜂蜜产量与出口量存在不匹配,例如印度2016年出口蜂蜜为1995年的595倍,而印度蜂蜜产量仅增加了不到20%,1995-2016的二十年间巴西蜂蜜出口增加了24202倍,而巴西蜂蜜产量只增加了1.18倍。
本文感谢李少堃、方舟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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