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主要阐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愿景。

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从“十四五”时期起,我省将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努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一)在“八八战略”指引下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发展极不平凡和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面对大变局大变革大事件的深刻影响,全省上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突出“四个强省”工作导向,实施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建设“六个浙江”,扎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生动实践,开辟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局面。 经济发展质量有新提升,地区生产总值跃上6万亿元台阶,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达到高收入经济体水平,数字经济领跑全国,八大万亿产业快速发展,人才新政取得实效,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创新能力跻身全国第一方阵。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有新提高,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全面实施,“四大建设”大平台作用凸显,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城乡区域之间发展协同性、整体性不断提升。 改革开放有新突破,以“最多跑一次”为牵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引领对外开放走深走实,G20杭州峰会成功举办,法治浙江、平安浙江、清廉浙江建设成效显著,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快。 美丽浙江建设有新面貌,大力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山更绿、地更净、水更清、天更蓝、城乡更美,建成全国首个生态省,“千万工程”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绿水青山成为浙江最靓丽的名片。 人民生活品质有新改善,城乡居民收入稳居全国前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

“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资源环境4大类33项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其中18项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15项预期性指标绝大多数顺利完成。受国内外环境变化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地区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规划目标存在差距,累计分别完成98%、98%、91%,基本实现“十三五”规划预期目标。总的来看,“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动能不够强劲,城乡区域发展依然不够协调,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仍存在短板弱项,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深化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长治久安。

(二)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发展环境面临更为深刻复杂的变化。

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不可阻挡之势重塑世界,“万物互联”的数字化时代来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经济全球化遭遇更多逆风和回头浪,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发生深刻调整,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

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趋势稳中向好、长期向好,潜力足、韧性强、回旋空间大,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将由中等收入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我省面临诸多新机遇新挑战。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新经济快速发展注入新活力,构建新发展格局释放新需求,“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战略红利加快转化为新动能。同时,世界经济低迷和全球化逆流加大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风险,人口老龄化、社会转型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频发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碳达峰和碳中和实践带来新的挑战。

综合判断,我省发展处于危与机并存、危中有机、危可转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肩负起新发展阶段“五大历史使命”,创新突破,奋发有为,全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以确定性的工作应对不确定性形势,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新气象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三)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到二〇三五年,全省将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力争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20年“翻一番”。

——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的大台阶,人均生产总值力争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左右,建成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成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成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形成浙江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

——基本实现省域治理现代化,高水平建成整体智治体系和现代政府,建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区。

——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卫生健康现代化,建成体育强省,文化软实力全面增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协调发展,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

——共同富裕率先取得实质性重大进展,居民人均收入与人均生产总值之比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建成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均衡度持续领先,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更加完善,建成平安中国示范区。

——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环境质量、资源能源集约利用、美丽经济发展全面处于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诗画浙江大花园全面建成,成为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

——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的高效执行体系全面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推进,清廉浙江全面建成,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彰显。

(四)“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统筹发展和安全,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率先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率先推动全省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更加彰显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和谐之美、清廉之美,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以省域现代化先行为全国现代化建设探路。

(五)“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发挥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打造硬核成果、形成发展胜势,率先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基本建成国内大循环的战略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先行先试取得实效,形成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系统性突破性标志性成果,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

——努力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地。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分别突破8.5万亿元、13万元,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左右,其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定在三分之一左右,初步建立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城镇化质量明显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左右,建成乡村振兴示范省,长三角一体化、“四大建设”、海洋强省、山区跨越式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效,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省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方面走在前列。

——努力打造三大科创高地。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改革、重大平台打造、创新主体培育等取得重大突破,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3%左右,重要指标实现“六倍增六提升”,初步建成一批大科学装置,基本形成新型实验室体系、区域性创新平台体系、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建成国际一流的“互联网+”科创高地,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生命健康科创高地、新材料科创高地,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方面走在前列。

——努力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以数字化改革牵引全面深化改革,基本建成营商环境最优省、市场机制最活省、改革探索领跑省,基本建成高标准市场体系,市场活力、社会活力充分激发,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均衡、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功能进一步增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到6000亿元,在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方面走在前列。

——努力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以党的创新理论为引领的先进文化、以红船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以浙江历史为依托的优秀传统文化、以浙江精神为底色的创新文化、以数字经济为支撑的数字文化全面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6400亿元,文化自信充分彰显、文化形象更加鲜明、文化素质显著提升,形成具有国际影响、中国气派、古今辉映、诗画交融的文化浙江新格局,在人的现代化方面走在前列。

——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3%以上,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5%以上,所有设区城市和60%的县(市、区)完成“无废城市”建设,节能减排保持全国先进水平,绿色产业发展、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清洁能源发展位居全国前列,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进一步拓宽,诗画浙江大花园基本建成、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美誉度显著提升,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走在前列。

——努力打造省域现代治理先行示范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的高效执行体系基本形成,清廉浙江建设纵深推进,政治生态更加优化,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基本建成,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达到90%以上,党建统领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县乡一体、条抓块统”高效协同治理格局基本形成,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现代应急体系基本建成,平安建设体系更加完善,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走在前列。

——努力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园。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人民全生命周期需求普遍得到更高水平满足,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康浙江基本建成,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数字化、高品质、个性化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多样,在公共服务现代化方面走在前列。

二、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联动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制度创新,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全国一流水平和浙江特色的全域创新体系。

(一)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

大力引进和培养国际高端创新人才。实施“鲲鹏行动”等引才工程,大力引进国际一流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鼓励企业布局海外“人才飞地”,支持外资研发机构与本省单位共建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建立面向未来的顶尖人才早期发现、培养和跟踪机制,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扩大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加强重点关键领域基础研究、产业技术研发等人才培养。

壮大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实施青年英才集聚系列行动,建立青年人才阶梯式支持机制。实施万名博士集聚行动,推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博士后工作站。发挥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作用,进一步深化国内外人才交流合作,吸引更多海内外高校毕业生在浙创新创业。

加快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引进和培育一批企业科学家。积极发挥浙商组织作用,加强企业家培训。鼓励支持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或离岗创办企业,推动更多创新人才带专利、项目、团队创业,壮大优秀企业家队伍。

强化技能人才供给。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打造与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相匹配的高技能人才集聚地。着力加强工程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注重名家大师技艺传承,加强绝技绝活代际传承。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健全高技能人才政府补贴制度,拓宽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二)集成力量建设创新策源地

加快构筑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集中力量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按照创新链产业链协同的导向优化区域创新空间布局,支持杭州高新区、富阳、德清成为联动发展区,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性创新高地。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宁波甬江、嘉兴G60、温州环大罗山、浙中、绍兴等科创走廊。谋划建设湖州、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科创平台。实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建设世界一流的高科技园区,推动设区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工业强县省级高新园区全覆盖。按照块状经济、现代产业集群“两个全覆盖”的总要求,打造标杆型创新服务综合体。

加快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构建新型实验室体系,全力支持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打造国家实验室,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建设,加快建设甬江等省实验室。支持省重点实验室开展多学科协同研究,探索组建联合实验室和实验室联盟。充分发挥西湖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新型研究型高校和研发机构的作用。完善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布局。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坚持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实施“尖峰计划”,发挥高校、重点科研院所和龙头平台企业科学研究的源头作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基础研究专项。支持浙江大学等建设世界领先的基础理论研究中心,增加高校院所基础研究投入,探索与企业设立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加大对企业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优化基础研究领域多元投入方式。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尖兵”“领雁”“领航”等计划,实施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滚动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三)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赶超工程,完善梯次培育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制定更加精准的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瞪羚”“独角兽”企业,促进初创型成长性科创企业发展,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企业牵头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创新联合体、企业共同体、知识产权联盟和重点产业技术联盟,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着力打造“头部企业+中小微企业”创新生态圈,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推进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创新融合。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构建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体系,建设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打造网上技术市场3.0版和“浙江拍”品牌,大力推进专利公开许可。深入实施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提升工程,构建首台(套)产品大规模市场应用生态系统。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联盟,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打造“科创中国”浙江样板间。

(四)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生态

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浙江路径。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实施“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高效配置。改革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有力有序推进创新攻关“揭榜挂帅”体制机制,完善科技评价和激励机制,扩大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科技成果应用和产业化政策支持,发挥创新券对企业研发投入带动作用,探索稳定支持基础研究的新机制。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支持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探索建立适合科技创新特点的信贷支持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完善投贷联动机制,加大政府产业基金对科技创新转化的支持力度,大力优化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环境。创新科普工作新机制,提升公民科学素质。

全方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全省人才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一批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充分赋予人才“引育留用管”自主权。全面改革人才计划遴选方式和评价机制,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深化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改革,加强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建设,创建“浙江院士之家”。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建设,严格知识产权执法。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大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纠纷应对指导与援助力度。

三、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全面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做优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形成更高效率和更高质量的投入产出关系,不断提升现代产业体系整体竞争力。

(一)大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行动。实施制造强基工程,提高网络通讯、关键仪器设备、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和核心元器件、基础软件、工业控制体系等稳定供应能力,保障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安全稳定运行。实施产业集群培育升级行动,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绿色化工、现代纺织和服装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一批年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制造业集群和百亿级的“新星”产业群。积极培育有控制力和根植性的“链主”企业,提升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结算等核心环节能级,更好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领和撬动作用,全面推进补链强链固链。强化资源、技术、装备支撑,加强国内国际产业安全合作,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聚焦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全链条防范产业链供应链风险,全方位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基本形成与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相匹配的产业基础和产业链体系。

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计划2.0版,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分行业打造标杆县(市、区)和特色优势制造业集群,打造全国制造业改造提升示范区。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进落后产能退出。重视传统民生产业的合理布局和转型升级,实施中小微企业竞争力提升工程,完善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体系,优化小微企业园布局。深化品牌、标准、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引导企业品质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打响浙江“品字标”。

(二)做优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积极壮大生命健康产业。推动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源头创新、精准医疗全链创新、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加速融合创新,加快发展化学创新药、生物技术药物、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生命健康信息技术应用等重点领域。开展药物制剂国际化能力建设,发挥原料药国际竞争优势。培育发展智能医学影像、智能诊疗、智能健康管理等新业态。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重点主攻先进半导体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做优做强化工、有色金属、稀土磁材、轻纺、建材等传统领域先进基础材料,谋划布局石墨烯、新型显示、金属及高分子增材制造等前沿新材料。畅通新材料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工程化、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各环节,培育百亿级新材料核心产业链,建设千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

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大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及智能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加快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超前布局发展第三代半导体、类脑芯片、柔性电子、量子信息、物联网等未来产业,加快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加强前沿技术多路径探索、交叉融合和颠覆性技术供给,实施产业跨界融合示范工程,打造未来技术应用场景。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

(三)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以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聚焦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聚焦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供应链金融、信息数据、人力资源、会展等服务创新发展。聚焦增强全产业链优势,提高现代物流、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运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发展水平。聚焦发展服务型制造,促进制造企业向提供基于产品的服务转变,鼓励智能产品服务、总集成总承包、信息增值等服务型制造业态加快发展。支持新型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企业。

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为导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物业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扩大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各类服务供给,持续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与智慧社区、养老托育等融合发展。建立生活性服务业认证制度,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诚信化职业化发展。

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开放。扩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清理不合理的限制条件,鼓励社会力量扩大多元化多层次服务供给,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加快制定重点服务领域监管目录、流程和标准,构建高效协同的服务业监管体系。深入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扩大开放。

四、全力打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打造国内大循环战略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

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立足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全力推进科技创新,突破产业瓶颈,以有效供给穿透循环堵点,推动形成全方位全要素、高能级高效率的双循环,基本建成畅通国内大循环的战略支点和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的制造枢纽、内外贸有效贯通的市场枢纽、培育新模式新业态的商业变革枢纽、高端要素高效协同的配置枢纽,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一)增强循环畅通能力

畅通高端要素循环。以市场化改革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畅通市场要素循环,加快从有形市场为主向线上线下市场融合转变,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构建世界级市场平台。畅通资源要素循环,加快从总体上受制于人向以我为主、面向国际转变。畅通技术要素循环,加快从先进适用技术运用为主向高端领先技术自主研发运用为主转变,加快科技高端平台建设和国内国际布局。畅通人才要素循环,加快从依靠中低端人才为主向中高端人才为主转变。畅通产业要素循环,加快从中低端产业为主向中高端产业为主转变,提升产业创新力竞争力。畅通资本要素循环,加快从主要依靠间接融资向多元化融资方式转变,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升级。

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实施批零改造强流通行动,推进供应链创新试点,优化物流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等网点布局,打造一批国家级和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构建高效的现代流通网络。着力打通城乡流通渠道,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支持市县建设区域性仓储物流集散中心。推进冷链物流创新发展,率先构建骨干基地—物流园区—分拨中心—配送网点四级功能布局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和商贸枢纽型市场,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全国布局,为浙货开拓国内市场打通渠道。

(二)全面促进消费

推进消费扩容提质。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创造新需求,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引领性。坚持和完善消费新政,发展新型消费,提升传统消费,适当扩大公共消费,推动实物消费结构升级和服务消费加快发展,引导高端消费回流,打响“浙里来消费”品牌。持续培育养老、文化、教育培训、旅游、健康、家政、托幼等消费热点,积极培育5G、智能设备、在线内容、机器人(人工智能)服务等新兴消费,支持发展社区电商、直播电商、网红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建立与商业变革相适应的新型消费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废旧家电、家具、汽车等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优化游艇、民用飞行器等消费环境,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完善农村消费网络,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畅通农产品和消费品双向流通渠道,实施消费助农计划,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到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5000亿元以上,网络零售总额达到32000亿元以上。

着力优化消费环境。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际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新零售标杆城市,全面推进重点商圈、市场、步行街、商业街融合发展,构建“智慧商业+实体商业”模式,加快建设便民生活服务圈,发展夜间经济。统筹布局城乡融合新型消费网络网点,建设乡村商贸综合服务体。深入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建立完备的消费者权益维护体系。规范有序发展消费金融。落实和完善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

(三)拓展有效投资空间

优化投资方向。优化投资工作导向和评价体系,促进投资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与GDP增速基本同步。实施新一轮扩大有效投资行动,大力推进“两新一重”建设,鼓励和引导投资重点投向科技创新、现代产业、交通网络、农林水利、清洁能源、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大力推进“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坚持土地、资金等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海)、用能、资金、环境等要素配套支撑。加强重大项目协同管理,完善“四个一批”动态调整、滚动推进机制。深入推动工程云建设和运营,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加快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商业银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保险资金的作用,加强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引导作用。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从严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制定实施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政策。提升市县融资性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能力。进一步拓展重大项目境内外融资渠道。

(四)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巩固一般贸易优势,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办展模式,培育行业性、区域性品牌。支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促进生产制造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主体培育计划,加快外贸主体升级。充分发挥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作用。优化市场流通环境,便利企业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降低出口产品内销成本。鼓励出口企业与国内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对接,多渠道搭建内销平台,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推动外贸企业强化品牌建设,加快打造自有品牌。优化内销融资环境和信用环境,促进内外贸监管机制、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

推动进出口协调发展。迭代升级“订单+清单”系统,开拓多元化市场,实施“浙货行天下工程”。深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培育一批数字贸易集聚区和数字贸易领军企业,创建国家级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强化公共海外仓和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跨境服务体系。深化杭州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创新服务外包发展模式,推动服务外包与高端制造、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提高政策性信用保险覆盖面,完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和应对机制。优化进口结构,扩大技术专利、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增加国内紧缺和满足消费升级需求的优质农产品进口,提升进口质量。

提高双向投资水平。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金融、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及汽车、航空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开放力度。坚持引资引技引智并举,支持外资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承担科技项目。健全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推动机制,发挥重大外资项目示范带动作用。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加大对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创新央企对接、浙商回归等工作机制,促进国资、民资、外资稳步增长。推动浙商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重构,推动浙江经济与浙江人经济融合发展。完善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政策和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创新境外投资合作方式,提升境外投资综合效益,健全境外安全保障和海外利益安全工作协调机制,防范化解境外各类风险,保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推动浙港澳共同繁荣和发展,深化浙台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

五、全面推进数字变革,建设新时代数字浙江

以数字科技创新为核心动力,强化云上浙江和数字强省基础支撑,加快数字化改革,完善数字生态,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成数字社会建设样板省、数字政府建设先行省,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

(一)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

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建设数字科创中心,加强关键数字技术科技攻关,推动数字技术产品研发和广泛应用。做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北斗等新兴产业,壮大集成电路、高端软件、网络通信、元器件及材料等基础产业,超前布局区块链、量子信息、虚拟现实等重点前沿科技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全面推动产业数字化。实施“数字赋能626”行动,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优化“1+N”工业互联网生态,打造工业互联网国家示范区,支持宁波打造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加快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广共享制造、未来工厂、虚拟产业园等智能制造新模式。

(二)全面推进数字社会建设

推进生活性服务数字化。深入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大力发展数字商贸、数字学习、数字出行、数字文旅和数字健康,打造数字生活新服务强省。深入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数字化转型升级。积极探索数字生活新服务、灵活就业等数字社会运行规则。

加快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智慧民生”工程,加快健康、教育、交通、文化等领域标准协同、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与流程再造,在全国率先推进“医后付”“无感付”等便民场景建设与应用推广。开展未来社区数字化协同发展试点,构建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等数字化创新应用场景。有序开放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构建优质、精准、普惠的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体系。

(三)深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统筹数字技术应用和制度创新,构建整体智治体系。推进政府职能重塑、流程再造、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以数字政府撬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打造数字化治理先行省。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体制机制,完善“四横三纵”架构体系,加大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力度,提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政府治理中的融合应用水平。提升省市两级公共数据平台能级,加强数据质量治理。完善“两地三中心”政务云架构,强化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体系。

深化“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建设。持续完善“浙里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浙政钉”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健全全省统一、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探索推广智能审批,加快推进“全域通办”“就近可办”“跨省通办”,不断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获得感和满意度。以数字化手段助推“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快实现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推进“掌上治理之省”建设。加强治理领域多业务协同综合应用。强化经济运行、财政、税收、金融等领域数字化应用,提升经济调节预见性、灵活性、精准性。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推进数字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数字化手段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探索运用物联网、地理信息、卫星影像、时空数据分析等技术推进省域空间治理、环境治理和事故灾害防治现代化。

(四)加快完善数字生态

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科学界定数据权属,建立数据产权交易制度。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的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机制,推动社会数据和公共数据融合应用。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单位开放自有数据资源,构建社会数据多源采集体系。积极培育公益性数据服务组织和研究机构。

加强数据要素安全保障。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推动完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运用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新技术,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构建数据安全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健全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数据应急采集和应用管理机制。

完善数字化政策法规。坚持审慎包容,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推进监管创新。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数字赋能财政投入。坚持优化传统服务与创新数字服务并行,保障和改善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的基本服务需求和服务体验。加强数字立法,探索数字化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构建现代地方财税金融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强化国资国企战略功能,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进产业向专业化集中、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完善“一类一策”监管方式,强化国资监管运营体制机制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机制。大力推动优质国有企业多渠道上市,提高国有上市公司质量。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加大对民营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升级、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创新平台建设、产品创新研发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政策工具,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深化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健全民营企业公平竞争政策法规,完善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体系。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升级工程,建立“小升规”“雏鹰行动”“放水养鱼”“凤凰行动”“雄鹰行动”培育体系,加快培育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雄鹰企业和“链主”企业,打造“单项冠军之省”。

(二)加快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着力破除阻碍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和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要素向优势地区、优势产业、优势项目集中,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推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资源要素自由交易和市场化配置。加快电力、天然气体制改革。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完善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实现产权有效激励。全面及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构建竞争政策实施总体框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完善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畅通退出渠道,降低退出成本。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不断提升平台经济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能力,厚植平台企业蓬勃生长的良好土壤,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平台经济和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创新发展、有序发展、健康发展。

(三)建立现代地方财税金融体制

完善现代地方财税体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约束力。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创新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更有利于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激励奖补机制。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提高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能力。落实国家税制改革要求,培育地方税源。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升级版,实现金融要素高效配置和循环畅通。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大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推进力度,提升资本市场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能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率先建立资本市场普惠服务体系。拓展多元融资渠道,健全企业发债融资支持机制。深化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完善担保服务机制。加大数字赋能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

加快打造全国一流新兴金融中心。坚持金融科技方向,联动建设钱塘江金融港湾、杭州国际金融科技中心和移动支付之省,建设数字金融先行省。推进杭州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建立完善金融科技风险防范机制,落实金融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加大金融科技人才支持力度,营造一流金融科技发展环境。深化区域金融改革,大力发展科创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和数字金融,创新政保合作机制。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优做强。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加快建设“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优化政府机构职能设置,构建省市县一体、部门间协作、政银企社联动的协同高效运转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审批监管协同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完善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大力提升行政质量、效率和政府公信力。

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接轨国际规则,深入推进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协同推进长三角营商环境一体化,支持杭州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以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消除“准入不准营”现象。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行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完善涉企政策落实机制。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

深入实施信用建设“531X”工程。创新“信用+”治理体制,加快推动全方位诚信、全数据入信、全社会用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开放和共享,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逐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推进信用评价市场规范化国际化发展,加强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培育。建设和完善信易贷平台。推进信用应用和信用联合奖惩。深入推进长三角社会信用合作示范区建设。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信用重建。

(五)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快打造“一带一路”重要枢纽。打造数字经济合作高地,高水平建设杭州数字丝绸之路经济合作示范区、乌镇世界互联网创新示范区、联合国大数据全球平台中国区域中心、德清联合国地理信息知识和创新中心等国际化平台,加强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城市大脑”、移动支付等走向“一带一路”。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扩大双向贸易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加快构建境内境外园区链式合作体系。做强宁波舟山港海上战略支点,强化杭州国际门户机场功能,推动中欧班列(义新欧)提质增效,打造内外融合互通的浙欧物流大通道。构建海外浙商服务网络,积极推进中国(温州)华商华侨综合发展先行区建设。深化友城合作,加强文化、旅游、影视、教育、卫生医疗等领域国际合作交流,高水平推进海外“丝路学院”建设。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国家合作。纵深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推动宁波舟山港国际枢纽港功能前移,聚合提升金义枢纽西向辐射带动和衢州内陆开放桥头堡功能,打通与江西、安徽等长江以南内陆地区开放融合的西延通道。

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以油气为核心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探索建立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推进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运输往来、人员进出便利自由先行先试。做好“数字+自贸区”大文章,推动数字贸易先行先试。围绕“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和持续创新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政策,积极打造区域能源贸易结算中心,建设长三角期现一体化油气交易市场。高水平规划建设自贸试验区宁波、杭州、金义新片区。深化温州、嘉兴、台州等联动创新区建设及合作,释放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加强与长三角自贸区联动发展,以洋山港为支点,共同谋划建设长三角自由贸易港。

全面接轨国际通行规则制度。持续深化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塑造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全面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加快战略规划机制对接和政策规则标准联通,支持中小微企业在参与全球贸易实现机制方面深化探索、先行示范。探索开展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行业以及知识产权、数字贸易、竞争政策等压力测试。积极参与多边及区域合作,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双边投资协定(BIT)。积极参与数字国际标准和认证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数字贸易领域国际新规则。

七、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坚定不移走以人为核心、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构建以大都市区为引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区

深入实施大都市区建设行动。大力推进杭州、宁波、温州、金义四大都市区建设,提升在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功能地位。推动人口、产业、科创等要素向都市区集聚。加强多层次多领域国际人文交流,塑造特色鲜明的城市国际形象和个性品牌。持续实施一批大都市区标志性工程,加快“高铁+城际铁路+地铁”轨道上都市区建设。推进嘉湖、杭嘉、杭绍、甬绍、甬舟、甬台等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建设,探索其他跨行政区协同板块一体化。加快构建四大都市圈,形成网络型城市群空间格局,推动都市区中心城市与周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全面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开展“十城赋能”行动,着力推进要素集聚、产业升级、环境再造、设施完善、服务提升、数字赋能和治理现代化,积极有序推动中心城市行政区划调整,提高中心城市统筹资源配置能力和重大基础设施统筹建设能力。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大力培育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数智杭州、宜居天堂”,推动宁波舟山共建海洋中心城市,支持绍兴融杭联甬,打造江南水乡文化名城。发挥温州作为“全省第三极”的战略作用,支持台州建设先进制造标杆城市,打造温州、台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加快推进嘉湖一体化,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桥头堡和浙北增长极。推动金华义乌聚合同城化发展,打造组团化都市新区。支持衢州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加快丽水“跨山统筹”一体化发展,推进衢丽花园城市群建设,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二)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升级。实施“百县提质”工程,推动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引导中心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延伸。加快推进10个国家示范县创建,打造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标杆。

积极发展小城市和美丽城镇。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统筹推进中心镇发展改革、小城市培育试点。继续深化龙港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千年古城”复兴计划,打造浙江新型城镇化“新名片”。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推进“千镇美丽”行动。

(三)着力提升城市品质

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健全城市路网系统,新建改造城市道路5000公里,实施城市微改造工程,着力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谋划城市内涝治理和地下管线焕新行动,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培育建设“未来城市”实践区。着力推进低碳城市建设。注重城市设计,加强城市风貌容貌管理。实施“城市大脑”建设提升工程,完善城市数字管理平台和感知系统,加快推动公共服务、智慧城管等平台与“城市大脑”对接,打造全国城市数字治理试验区。推进国际社区建设,完善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配套公共服务。

以未来社区建设为抓手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全面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快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建成命名100个左右省级试点。以未来社区理念统筹旧改新建,创建100个未来社区美好家园示范点。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含货币安置)13万套,改造3000个老旧小区。深入推进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加强幸福邻里中心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加强城镇绿化美化建设,打造“浙派园林”品牌,强化城市绿地规划刚性约束,提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构建公园体系,打造宜居美丽公园城市。

(四)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放宽放开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完善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城市落户政策,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加大“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激励力度。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促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加强农业转移人口技能和文化培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和融入城镇能力。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健全随迁子女入学入园政策。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城乡公共设施联动发展,建立公共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运营机制,实施一批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冷链物流、农贸市场、道路客运、公共文化设施、市政供水供气、绿道网、数字设施等城乡联动项目,加快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建立健全激励政策,促进“两进两回”,全面激发乡村活力。

八、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千万工程”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行动,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一)推进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化种源安全、耕地保护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发挥中国水稻所、茶科所等作用,推进种业科企合作。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建设,提升南繁基地科研育种能力。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农作物、畜禽和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健全种业研发试验推广体系。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严格保护8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稳定杭嘉湖平原、宁绍平原等优势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粮食生猪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保障粮食、生猪、油料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1500万亩、120亿斤以上,生猪存栏和自给率分别提高并稳定在780万头、70%左右。

提升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水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开发高山蔬菜、精品水果、珍稀菌菇、名优绿茶、道地药材、特色花卉、现代渔业等优势产品。大力实施质量兴农,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全面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建设,完善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农业高端研发,加强生物防治技术研究。推进近海绿色养殖,深化渔场修复振兴,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全面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整合提升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平台,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森林康养和渔港经济,打造一批乡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开展农村产业深度融合试点,探索产业链延伸、农业功能拓展、多业态复合等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

构建现代乡村经营体系。实施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工程,打造一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新乡贤作用,积极培育新型农民。深化“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县域“一业一联”,构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工协作、紧密联系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二)高标准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

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分类推进乡村发展,依法依规稳妥推进村庄撤并。深入推进农村垃圾、厕所和污水“三大革命”,高标准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到2025年,所有行政村实现美丽乡村创建达标。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做大农博会、茶博会、森博会、农民丰收节等平台,打造一批国际知名景区型村庄。探索建设未来村庄。

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推动城乡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巩固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推广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探索推动城市天然气配气管网向乡镇和城郊村、中心村延伸,探索以LNG/LPG瓶组站方式推进管道燃气覆盖偏远村,基本建成现代化农村配电网。建立城乡一体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三)深化农村改革

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深化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稳妥开展土地(山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林产业化经营试点。制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加快推进绍兴等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收益、抵押、担保等权能的实现。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信贷抵押担保政策,加快发展合作社股份收益权、林地收益权、规模养殖场存栏活畜禽等抵质押贷款,鼓励开发“农特产品贷”以及创客贷、电商贷、民宿贷等特色信贷产品。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质,深化渔业互助保险,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拓宽涉农保险保单质押范围和融资功能。

九、念好新时代“山海经”,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海洋经济和山区经济协同发展,加快形成“一湾引领、两翼提升、四极辐射、全域美丽”的省域空间发展总体格局。

(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聚焦高质量、一体化,打造长三角创新发展极、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金南翼、长三角幸福美丽大花园和长三角改革开放引领区。加快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江南水乡客厅”、祥符荡科创绿谷。共同实施长三角产业链补链强链固链行动,共建“数字长三角”,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构建科技创新共同体。谋划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标志性工程建设,加快城际铁路建设,深化洋山区域合作开发,打造“轨道上的长三角”和世界级港口群、机场群。共同推进长三角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共建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积极推进沪杭甬湾区经济创新区、长三角产业合作区、浙南闽东合作发展区规划建设。

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加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加快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试点示范。组织实施全省八大水系统一的禁渔期制度,构建八大水系综合治理新体系。加强与长江上中下游联动发展,促进流域合作和布局优化。加强与长江沿岸港口合作开发,着力提升浙北航道网运输能力,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加强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二)建设引领未来的现代化大湾区

推动大湾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度融合,打造高质量发展主平台。统筹优化湾区生产力布局,实施一批标志性工程。强化环杭州湾核心引领地位,聚焦创新驱动主引擎功能,大力推进科创大走廊建设,高水平打造杭州钱塘新区、宁波前湾新区、绍兴滨海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台州湾新区、金华金义新区,有序创建大湾区高能级战略平台。

(三)加快建设海洋强省

构建“一环一城两区四带多联”发展格局。强化全省域海洋意识、沿海意识,坚持全域谋海、陆海统筹,全力推进海洋强省建设。依托一批科创大走廊,打造环杭州湾海洋科创核心环。加快建设海洋中心城市,深化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2.0版建设。深入推进甬台温临港产业带建设,启动实施生态海岸带工程,加快构建海洋经济辐射联动带和省际腹地拓展延伸带。多渠道多领域联动山区26县与沿海发达地区协同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全省陆海统筹协调发展水平。

推进智慧海洋工程建设。实施智慧海洋“1355”行动。加快海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省级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着力提升海洋信息综合感知、通信传输、资源处理能力。推进海洋数字产业化与海洋产业数字化,拓宽智慧海洋应用服务。加强智慧海洋高端装备研发,夯实智慧海洋产业技术、标准规范支撑保障,形成全要素、多领域、系统性的智慧海洋建设格局。

推进海岛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围绕综合开发利用、港口物流、临港工业、对外开放、海洋旅游、绿色渔业和生态保护,科学确定“一岛一功能”,推进海岛功能布局优化。依法管控海岛开发,加强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健全岛际交通网络,实现海岛高质量开发与保护共赢。

(四)推动山区跨越式发展

加快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推进数字赋能、改革赋能、生态赋能、文化赋能、旅游赋能,做优做强绿色优势产业,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优化新阶段山区县发展政策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一批专项行动,强化内生发展动力,有效扩大税源和富民渠道,促进区域共同富裕。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建设山海协作产业园和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鼓励探索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模式。

加快推进特殊类型地区发展。加大革命老区发展支持力度,加强革命遗址、革命文物、革命档案保护和红色文化研究,推动红色旅游景区、红色精品线路、红色教育(研学)基地等建设,推动革命精神弘扬和红色资源价值转化。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做好少数民族地区古建筑、国家非遗等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加强民族传统手工艺、民俗文化等研究,支持景宁畲族自治县开展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

(五)开创对口工作新局面

持续开展对口支援,推进智力支援、产业支援、民生改善、交往交流交融和文化教育支援,助力受援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接续实施东西部协作,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推进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协作。深入开展浙吉合作,推进深化开放、产业转型、创业创新、要素流动和人文交流等五大合作任务。

十、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持续优化发展硬环境

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坚持战略性、引领性、网络型、数字化,建设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一)建设智慧创新的新型基础设施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建设5G网络,加快推进5G网络从城市向乡村延伸,实现行政村以上地区5G网络覆盖。优化布局云数据中心,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长三角枢纽节点。部署下一代互联网(IPv6),推进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智能感知等人工智能融合平台建设。加快卫星时空信息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国家北斗卫星产业基地,推动“互联网+航天+通信”融合创新。推进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文教卫体等传统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升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聚焦公共治理、生态环境、交通物流、清洁能源、幸福民生等方向,开展基础设施智慧化融合应用。

加快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国家和省实验室建设为牵引,推动数字技术核心领域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研装置、产业创新平台取得突破性进展。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型基础设施产业链,培育清洁能源、前沿新材料等10个以上新型基础设施产业基地,培育100家以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标杆企业,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新型基础设施生态。

(二)建设便捷高效的大通道

加快交通强省建设。高水平推进“三大通道、四大枢纽、四港融合”建设,形成发达的快速网、完善的干线网和广泛的基础网。完善综合运输通道主骨架,推动内畅外联,更优串联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等重大战略空间,更好联动省内沿线城市组团发展。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能级,打造杭州、宁波(舟山)国际门户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温州、金华(义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联动发展,推动各种交通方式零距离换乘、无缝化衔接。基本建成省域、市域、城区3个“1小时交通圈”。

完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铁轨公水空管邮枢廊。优化客运铁路网,加强与国家高铁网、长三角城际网衔接,加快构建“五纵五横”客运主骨架,实现“市市通高铁”。完善货运铁路网,加强港口后方通道建设,完善大湾区货运通道布局,打通铁路疏港、进企、入园“最后一公里”,基本形成“四纵四横多联”货运网络。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积极推动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优化路网等级结构,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畅通跨省跨区域高速公路通道,积极推进繁忙通道扩容改造,加快低等级路段和待贯通路段改造建设,提升国省道网络化水平。加快建设宁波舟山世界一流强港设施体系,打通省内骨干航道和海河联运主通道瓶颈,加快建设通江达海的千吨级航道网。培育杭州机场国际枢纽功能,增强宁波、温州机场区域辐射能力,加快金义机场新建和衢州机场迁建项目前期工作,建成投用嘉兴、丽水机场,加快发展通用航空。以推动空公铁和铁公水联运枢纽建设为重点,加快构建多级综合客货运枢纽体系。培育普惠城乡、畅达国际的邮政快递网。加快推进石油、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智慧交通、绿色低碳交通建设。

建设现代运输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支持我省港口运营主体加大“一带一路”、长江沿线码头投资布局,拓展港口集装箱腹地,大力发展江河海、海公铁联运,发展国际港航高端服务业。打造国际陆港空港开放枢纽,发展高铁货运,培育专业性货运枢纽机场,推进国际航空货运发展。实施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强化信息港功能。优先利用既有铁路开行通勤列车,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城市中心城区高峰时段平均运行速度持续提升。推动都市区轨道交通运营一体化,发展旅客联程联运,推进城乡运输一体融合发展。

(三)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

全面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安全高效发展核电,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和海上风电布局建设,加快储能、氢能发展,到2025年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占比超过57%,高水平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成白鹤滩输浙特高压直流,持续优化外来电输入比重和结构。推进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建成天然气主环网,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民生优先的综合供能服务网。加快电能替代,提高电气化水平。围绕核电基地探索建设零碳未来城(园)。

打造油气全产业链。打造国家级油气储备基地,完善油品储备体系,力争形成油品储备能力7000万吨以上。探索民营企业代储国油、商储国储转换、石油储备动态轮换。提升天然气储气能力,推进宁波舟山LNG接收中心建设,接收中转能力达2300万吨/年以上。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独立、管销分离、供气环节扁平化、燃气企业规模化,推动天然气交易平台建设和发展。加快油气管网及码头、库区等设施建设,实现与国家主干网互联互通。

加快构建现代能源治理体系。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推动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加快能源一体化综合利用和智慧用能示范工程建设,打造国家智慧能源示范区。开展具有浙江特色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构建完善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市场为辅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四)构建安全美丽的“浙江水网”

构建高标准防洪保安网。全面推进海塘安澜千亿工程、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建设开化、莲湖等江河源头控制性水库,推进紧水滩至滩坑水库北洪南调等分洪工程。持续实施既有水库提升改造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西险大塘、太湖堤岸提标加固等主要江河堤防工程,加快防洪重点城市达标建设。建设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等沿海平原高速水路。完善山洪灾害风险预警机制,实施综合防治工程,形成蓄泄兼筹、分级设防、安全可靠的防洪御潮体系。

构建高水平水资源配置网。以太湖、钱塘江河口、钱江源—千岛湖、湖南镇—黄坛口、紧水滩—滩坑、珊溪—赵山渡等水源为核心,推进浙北、浙东、浙中三大水资源配置通道建设。加快实施嘉兴太湖引水、镜岭水库等工程,谋划推进浙西南五大水库连通工程,形成多源互济、分质供水、优水优用、城乡同网同质的一体化供水格局。

构建高品质幸福河湖网。整体推进县域幸福河湖规划建设,实施“百江千河万溪”水美工程,开展钱塘江、瓯江、苕溪等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河湖长制,加强水域岸线保护,普及15分钟城乡亲水圈,推进主要江河滨水绿道建设,展现人与自然和谐的江南水乡美好画卷。

构建高效能智慧水利网。着力提升信息感知、信息处理和社会服务能力,实现洪水实时预报、工程实时调度、供水实时管控、生态流量实时监测、问题及时诊断、风险及时预警。全面推行水利工程管理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

十一、实施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加快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实施文化建设“八项工程”,推进文化强省、文化树人,提升文化软实力,引领社会新风尚,打造思想高地、文明高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地,为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贡献浙江力量。

(一)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实施铸魂工程、溯源工程、走心工程,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实践。健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制度体系,提升理论传播工作实效和理论大众化普及化水平,推进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深入实施浙江文化研究工程,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培育引进社科创新人才,建设浙江社科中心,大力推进社科强省建设。

大力弘扬时代新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体系建设。实施红色基因薪火行动,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擦亮“最美浙江人”品牌,弘扬诚信文化,积极倡导浙江人当代共同价值观。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开展新时代文明生活行动,持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志愿服务体系。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厉行节约的社会风尚。

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和改进形势宣传、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立体展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创新探索。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持续深化省级和市级媒体融合改革,提升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水平,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建立健全网上网下一体化的舆论引导和舆情应急工作智治体系。

(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文明之源大遗址群建设,深入挖掘上山遗址、河姆渡遗址、良渚古城遗址等丰厚遗存。加强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大运河浙江段等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协同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和联合申遗。加快国家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充分彰显浙江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化遗产之窗,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加强文物和古籍保护研究利用,推进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浙江省)建设,促进文物保护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

擦亮优秀传统文化活化利用金名片。解码浙江文化基因,深入研究和挖掘南宋文化、南孔文化、永嘉学派、永康学派、阳明心学、和合文化等丰富内涵。高水准打造宋韵文化传承展示中心。加强越剧、昆曲、婺剧等传统艺术保护传承。扎实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培育计划,建设一批考古遗址公园,推进“拯救老屋”行动。推动古代书院文化保护与传承。创建浙江书法院。

打造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弘扬阵地。实施“浙江文化金名片”海外传播工程,提升“美丽浙江”“诗画浙江”“丝绸之路周”等文化交流活动影响,建设国际丝绸之路和跨文化交流中心。实施“经典浙江”译介工程、浙江学术外译项目。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浙江故事、中国故事。

(三)建设面向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现代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大力推进标志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重点打造国家版本馆杭州分馆、之江文化中心、浙江音乐厅新馆、良渚古城遗址公园等一批新时代文化地标。持续推进国家综合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文化景观道路、文化街区园区等文化空间建设。深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扩大高品质公共文化供给,促进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实施文艺精品提升工程,推出一批反映新时代新气象的浙产精品力作。大力推动全民阅读工作,深化书香浙江建设。

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建设评价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长效机制建设,探索夜间公共文化服务。

(四)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数字赋能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数字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建设现代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先行区,大力发展数字影视、数字演艺、数字音乐、数字出版、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等优势产业,不断培育文化产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实施文化产业提升计划,大力推动骨干文化企业发展。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以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为龙头,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文化创新中心。

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推进全域旅游绿色发展,开展全域旅游“微改造、精提升”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百城千镇万村”景区化工程。提升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行等特色产品,积极发展低空旅游、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夜间旅游等新业态。协同推进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建设,合力打造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大力推动浙西南康养基地建设。高水平建设四条诗路文化带。推进南湖红色景区、大运河古镇群、“阳明故里”文化街区、天台山景区、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富阳样本段等提升建设。启动打造一批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建设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发展乡村民宿。推进“百县千碗”工程,打响浙派美食品牌。大力促进旅游消费,振兴入境旅游市场。探索建设旅游产业创新发展试验区。

筑强文旅融合平台载体。加快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打造全省文化高地。深入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谋划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文化发展示范区、滨海文化旅游产业带、象山影视城等重大平台。建设20个以上省文旅产业融合试验区,创建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区。实施文旅融合IP工程,重点建设和提升100个文旅融合发展IP。培育100张文旅“金名片”。持续办好中国(杭州)国际动漫节、海丝之路(中国·宁波)文旅博览会、温州国际时尚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国际海岛旅游大会等活动。加快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全面建成浙江文旅数据仓、“浙里好玩”、浙江智慧文化云平台等公共文化和旅游数字资源平台。

十二、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

全过程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全领域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全地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全方位健全环境治理体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水平绘好新时代“富春山居图”。

(一)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全过程推进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稳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建设。推行绿色制造,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快探索碳排放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创建低碳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实施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深入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技术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升级版,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全方位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广绿色产品,完善居民水、电、气等收费体系,倡导绿色消费和低碳消费。积极推进绿色低碳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分步骤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使用。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推行绿色包装,构建分级分类的生活垃圾循环利用体系。实施塑料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深入实施节水行动,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96亿立方米以内。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政策。全面开展能效创新引领行动,建立重点行业和项目能效准入标准。完善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机制,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新增规模,加快推进重点用能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产能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制度。发展壮大节能服务业,推进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合理控制煤炭消费。

完善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深化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和安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探索完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体系,加快核算成果多元应用。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大绿色发展财政奖补力度,积极探索推行与生态产品价值相挂钩的财政奖补机制。发展绿色金融,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与金融信贷相挂钩的激励机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制定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和行业率先达峰,开展“零碳”体系试点,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治理举措。

(二)建设人人共享的美丽大花园

深入实施美丽大花园建设行动。高质量推进大花园标志性工程,联动建设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充分发挥大花园示范县引领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县域大花园建设典型模式,推进全省县域大花园建设提质扩面。以古城名镇名村、高能级景区、名山公园、海岛公园、遗址公园、产业平台为点,以交通线路、人文水脉、森林古道、数字网络为线,以大花园示范县、四条诗路带为面,点线面协同打造一批大花园耀眼明珠。深入推进“人人成园丁、处处成花园”行动。

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大力推进全省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实施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防控。全面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分类推进锅炉和工业炉窑污染综合治理。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管控,严格控制水环境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发展。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强重点湖库蓝藻水华防控,建立新安江—千岛湖、大运河、太湖等重点跨界河湖水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土壤环境全过程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因地制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陆海统筹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全面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加快建立入海河流(溪闸)主要污染物监控体系,加大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等污染物减排力度。深入推进排海污染源规范整治,开展海水养殖、船舶、港口码头等污染治理,探索建立海上环卫制度,实现海洋垃圾治理常态化。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提升海洋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能力。

(三)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加快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由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组成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实行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和分区管控,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

全面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快推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生态廊道建设,开展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建设绿色矿山。加强主要流域源头地区生态保护,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实施河湖水库健康评价和生态修复,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深入推进集体林地地役权等产权制度改革,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推行林长制,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强化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保护。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扎实做好历史围填海处置工作。

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编制全省重要生物物种名录。开展珍稀濒危物种资源保育、种群恢复和重点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保护。加强有害生物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十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加快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家园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施富民惠民安民、推进共同富裕新举措,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人的全生命周期民生服务供给机制,促进高水平均衡,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高质量普及学前到高中段15年教育。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质量。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和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所有农村学校与城区优质学校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落实中小学生减负举措,依法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问题。实施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和干预计划。加强劳动教育和美育熏陶,推动研学实践教育。加大普通高中建设力度,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加强素质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围绕浙江经济结构特点和产业特色,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发展特色职业技术教育。加强设区市统筹中职教育资源力度,实施职业教育“双高”建设,探索开展本科职业教育试点。推进“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协同推进温台职业教育高地建设。完善技工教育体系,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计划,建设一批一流技师学院,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系列。实施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有机融合。

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集中力量推进“双一流”建设,发挥浙江大学领头雁作用,支持中国美术学院、宁波大学等省重点建设高校特色发展,培育一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依托省部共建、省市共建打造一批特色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地方高校,加快提高省属高校办学水平。实施“登峰学科”建设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基础研究、交叉学科相关专业,引导高校突出特色学科和特色专业,加强国计民生急需人才和创新人才教育培养。积极争取扩大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培养规模,构建高水平研究生教育体系。实施海内外名校“筑巢引凤”工程,加快建设中法航空大学,谋划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全面完成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到2025年,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省,力争60个左右的学科达到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标准,部分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推动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一批省属高校在各自类型、领域进入全国前列,初步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完善现代化教育支撑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优化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优化学校布局和资源配置。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师德师能培养体系。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加快高校管理体制创新,赋予学科负责人更大自主权。构建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开展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鼓励高校“走出去”和“引进来”,支持中小学校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加强浙江特色开放大学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社区学校、老年学校办学能力,建设学习型省份。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二)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稳定和扩大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充分发挥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效应,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提高就业吸纳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加强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培训、托底安置就业和帮扶,抓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完善援企稳岗政策,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建设一批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综合性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

全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打造“双创”升级版,加强创业教育培训。推进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平台建设,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创业空间和新型灵活就业增长点。

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政策措施。强化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促进小微企业用工更加规范。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深化“浙江无欠薪”行动,提升劳动争议化解水平。

(三)着力提高居民收入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推动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健全优绩优酬绩效工资运行机制。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稳步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

实施低收入群体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坚持开发性与保障性举措并重,确保贫困群众脱贫不返贫,防止发生新贫困,夯实共同富裕根基。统筹实施产业、就业、金融等帮扶举措,促进低收入群众稳定增收。深入推进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扶贫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加强集体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工作,增强经济薄弱村造血功能。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四)全面推动健康浙江建设

加快建设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倡导全民健康理念,加快卫生健康事业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强化重点人群和重大疾病综合防控,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防范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国内一流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打造专业化、数字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疾控机构向医共体派驻公共卫生专员制度,探索建立医防融合培训和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工程,建设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统筹推进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防治、职业病防治、老年病防治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平台。

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扩大医疗服务资源供给。加强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强化省市级医院在医学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和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治等方面的功能定位,推动市级医院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合作。实施县级强院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稳定和扩充基层卫技人员队伍,实施村级卫生服务网底工程,推动医共体统筹管理下的乡村卫生一体化。深化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社会办医规范发展。

实施“医学高峰”计划。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浙东、浙南、浙中和浙北四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合理布局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支持中科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建设,着力打造肿瘤防治医学高峰。依托省疾控中心等,建设公共卫生高能级科创平台。完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加快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制订中医药条例,建设中医药强省。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管理体制,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建设中医药疫病防治基地,构建中医药特色专科体系,加强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建设,普及基层中医药服务。构筑“中医药+”跨界融合体系,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中医药重大专项攻关,提升中医药临床研究水平。健全中医药产业发展体系,推进中医药产业优化升级。实施浙派中医文化工程,打响“浙派中医”“浙里中医”“浙里中药”品牌,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国际化发展。推进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青山湖园区、江南药镇等建设。

(五)加快体育强省建设

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实施公共体育服务惠民提升计划,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快体教体医体旅体文融合,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增强人民体质。加快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推进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和学校场馆开放共享,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学生近视,确保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大力弘扬体育精神,加强体育文化传播。

促进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推动科技助力竞技体育,建设高水平体育院校,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高现代竞技体育水平。举全省之力办好2022年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实施体育产业倍增行动,大力发展体育休闲、户外运动、水上运动等产业,培育发展冰雪运动、电竞运动、数字体育等新业态新场景,促进体育消费升级。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建立完善基层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六)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可持续社会保险体系。研究制定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参保缴费政策,引导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加快实现法定人员社会保障全覆盖。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落实全国统筹实施政策,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全面实施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拓展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做大社保风险准备金,提高基金保障能力。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工伤保险“补偿、预防、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完善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智慧医保”平台建设,实现全省“互联网+医保”数字化转型。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完善大病保险制度,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和工伤预防常态化工作机制。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模式,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专项救助制度,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培育慈善组织,完善企业和个人捐赠激励政策,发展慈善信托,促进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完善大救助信息系统。

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市场行为。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构建完善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有效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的住房问题。支持鼓励城市政府多策并举完善住房保障方式。

加强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权利和机会。推动形成支持实现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加强婚姻家庭教育,弘扬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健全妇女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加强妇女儿童心理健康引导,严厉打击拐卖、侵害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关爱服务体系。

健全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完善“普惠+特惠”残疾人基本保障制度。提升特殊教育品质,推进“融合教育”,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大特殊教育学前和高中段学校建设。深入落实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鼓励残疾人在社区服务、农村农家乐及电商服务等领域就业创业。系统推进全链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建设,规范提升“残疾人之家”建设水平。加快培育公益助残组织,深化社会志愿助残服务。

完善退役军人保障与服务。提升“五级五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高水平建设“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深化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改革,完善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权益维护等规范化服务。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活动,激励退役军人积极建功立业。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与管理。

(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推动人口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生育补贴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家庭生育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样化、多层次、覆盖城乡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完善育儿休假制度,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大力吸引高素质人才、年轻人流入,提高全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创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探索发展养老社区、家庭照护床位等新模式。支持专业性强、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服务机构建设,完善推广“公建民营”发展模式,鼓励大型养老服务机构连锁运营,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就近就便的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建设多种形式的农村小型养老机构,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建立覆盖城乡、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培育1000个康养联合体。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教育培训、技能认定和信用管理制度。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和生命质量,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老年产品提质扩容和研发攻关,加快发展以智慧养老、健康养老为主要业态的养老服务业。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着力解决失能失智老人护理难题,建立健全长期照护保障体系。精准开展老年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安宁疗护服务供给,维护老年人生命尊严。加快居家、社区和城乡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的老年宜居颐养环境。

十四、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

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完善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积极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努力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支持驻浙部队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发展国防科技工业,深化海防建设,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二)全面加强经济安全

深化金融安全治理。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体制机制,稳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现政府债务率安全可控。优化金融治理方式,织密织牢“天罗地网”风险监测网,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处置机制,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建立企业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化解和处置长效机制,有效防控大型企业债务违约、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和企业资金链担保链等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逃废债等工作,稳定优化地方金融生态。提高地方金融法治化水平,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队伍建设,完善金融人才服务体系。

(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升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快食品药品领域的现代技术研发应用,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追溯制度。推进省域药品安全清单式改革,构建疫苗安全监管体系,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关系人身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全流程监管。

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持续推进道路运输、海上安全、危化品、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大事故易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健全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全面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实现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新建危化品生产企业100%入园。

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高水平推进气象现代化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等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推广完善巨灾保险机制,提升自然灾害特别是台风洪涝灾害的科学防控能力。加强现代人民防空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人防综合体,创新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机制,全面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现人口疏散掩蔽、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和可视化接入全覆盖。

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应急救援能力,积极发挥社会救援力量作用。建设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及若干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推进国家航空应急救援试点省建设,建成300处临时起降点,构建覆盖全省的航空救援网络。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推动应急产业发展。建设立体化基础感知网络和大数据平台,持续提高应急管理数字化治理水平。

(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提升社会矛盾防范调处水平。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提升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水平。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完善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持续开展“无信访积案县(市、区)”创建活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援助服务。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深化“云上公安、智慧警务”大数据应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构建现代警务模式。高水平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推广“智安小区”“智安单位”建设。创新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建立健全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防范机制。

加强和创新网络综合治理。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依法监管、网站自净、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协同参与的网络治理机制。健全网络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涉网新型犯罪打击机制,完善互联网法院运行和涉网案件审理机制。实施网络生态“瞭望哨”“之江净网”等项目,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

十五、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打造清廉浙江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不断提高法治浙江和清廉浙江建设水平。

(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 商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手段、新方法、新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

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良好局面。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引领全省统一战线围绕中心献计出力。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健全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和宗教工作法治化。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创新完善新时代侨务工作机制,广泛凝聚侨心侨力。

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健全党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行“县乡一体、条抓块统”高效协同治理模式,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社会治理体系。调整充实司法所职能,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建立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规范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完善“一肩挑”后的村(社区)治理机制,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更好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作用,完善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创造性发展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完善新时代“后陈经验”。

(二)深化法治浙江建设

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机制和程序,扩大立法公众参与,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推进良法善治。加强省人大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审查和指导,完善设区市立法工作机制。建立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改革试点机制和法治化的容错免责机制。推进立法精细化,提高立法质量。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职能责任法定化,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加快推进跨领域跨部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构建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统筹市县行政执法管理,推进“综合查一次”。推动执法职责、执法力量进一步集中和下沉,全面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和综合行政执法,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监督体系,切实防止冤假错案,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推进移动微法院迭代升级,推行“指尖诉讼、掌上办案”。深化审执分离,完善执行机制,建立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分调裁审”改革。

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构建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加快建立健全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社会规范,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和承担社会责任。加强法治人才和队伍建设,打造智慧法治社会。

(三)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深入推进清廉浙江建设

全面落实落细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断完善“四责协同”机制,打造有效责任链,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攸关民生的领域和行业,着力构建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体制机制,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强化对清廉浙江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清廉交通等清廉单元建设,进一步推进清廉浙江建设迭代升级,不断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发挥纪检监察监督的主干作用,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律、监察、巡视、派驻等“四项监督”有机贯通,积极推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及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探索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探索建立行贿行为惩戒机制。不断扎紧“不能腐”的笼子,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强化党性、思想和纪法教育,做实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清廉文化建设。

十六、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奋力实现规划目标任务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发挥各级党委在同级各类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发展规划作为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式,将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十四五”规划实施全过程,织密建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打造政治过硬、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为顺利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共同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

(二)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建立健全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省规划体系。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实施省级空间规划,为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制定实施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四个重大”。充分发挥全省规划管理数字化平台作用,提高规划编制实施水平。

(三)完善规划实施要素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优先保障本规划提出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所需要素资源。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统筹财力可能,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省财政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优化金融要素资源配置结构,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规划明确的重大产业、薄弱领域的支持。制定与规划相匹配的用地、用海、用水、碳排放、排污权、能源消耗指标等保障方案,在符合全省总量控制的条件下,依法依规积极保障规划确定的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建设所需各类资源要素。

(四)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切实增强规划实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四个重大”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领域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确保如期完成。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领域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实现,各级政府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年度计划要贯彻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调整修订机制,把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发展规划法规规章。完善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健全现代化统计体系。加强规划宣传,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规划有效实施。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是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行动纲领。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为圆满完成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download

声明:本站所有报告及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用户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