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以来,再融资债的资金用途和信息披露悄然变化。2018年-2020年11月发行的再融资债券资金用途往往为“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但从2020年12月起,新发行的多数再融资债资金用途转变为“偿还存量(政府)债务”。第二个变化在于再融资债券的信息披露上。此前发行再融资债会公开到期债券的名称、代码、发行规模、到期本金规模等信息。12月募资用途发生变化的再融资债中,没有披露所偿还的债务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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