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四十多年地方债务的持续扩张,与快速城镇化、地方政绩考核与地方财权事权不平衡等有关。改革开放后,我国进入快速城镇化阶段,带来大规模城市建设等投资需求;而投资权限的逐步下放,使地方政府逐渐主导投资。过去偏重经济增长的政绩考核制度下,地方政府官员有非常强的动力,通过大规模投资推动经济快速增长;而地方财权事权不平衡,使得地方政府需要举债来满足投资需求。伴随财政金融制度改革,地方举债从隐性到显性;稳增长加码下,地方债务增长一度加快。1979年仅有8个县区政府举债,到八十年代,大部分省市已开始举债;1994年预算法禁止地方政府举债后,城投平台等成为地方政府主要融资主体,其中2008年后地方债务增长加快、两年时间接近翻倍;2014年修正后的预算法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大规模置换债务等,带动地方显性债务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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