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有关金融服务发展的政策作了进一步补充及深化,在四个坚持的总体原则下从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2020年7月31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共80条,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规划纲要》及《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及补充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了80条具体落实措施,对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推动大湾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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