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可见,数字经济体的出现,可能拥有四条演化路径:
第一是互联网的原生路径,正如我们在《数字经济 2.0》报告中所写:
“Google、Facebook、阿里巴巴、腾讯等都是出生于互联网,不以产品作为
战略导向,而是着力建设平台、培育生态,在很短的时间内获得爆发性增长。”
第二是互联网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大型公司的“进化”之路。如应用商店 带动了苹果由一家公司向数字经济体的快速跃变。
第三可能来自汽车、健康、教育等一些大产业,这些产业在数字化转型
的过程中,将可能发育出以巨型平台为依托的、具有全行业服务属性的数字
经济体。
第四则可能来自一些颠覆性的新技术,如区块链、人工智能等,这类新
技术兼具了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层面的巨大影响力,有望构造出与现有
“平台经济体”或“数字经济体”大不相同的组织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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